人参、西洋参、灵芝纳入国家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

发布时间:2024/01/03 | 来源:

□记者 曾德金 实习生 陈慧琳 北京报道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为“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现予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据悉,此次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人参、西洋参、灵芝,原料名称和品种来源应与现行《中国药典》相同品种项下内容保持一致。对于有多个品种来源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应明确使用的品种。对人参生长年限不作限定。

上述公告显示,本次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基于注册的单方产品研究论证确定。在产品备案时,仅可使用单方原料,不可与其他原料复配使用。

在产品备案时的功能声称方面,上述公告明确,此次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人参、西洋参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包括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和缓解体力疲劳,产品备案时,允许备案人标注其中一种保健功能,或者同时标注两种保健功能。灵芝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有助于增强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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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项来看,《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明确了人参的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适宜人群包括易疲劳者和免疫力低下者,用量范围为每日1至3克,不适宜人群则包括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湿热体质、阴虚体质者。同时,也列出了注意事项:不宜与含有藜芦、五灵脂的中草药及其制品同用;感冒、舌苔厚腻、易上火者不推荐使用;长期食用建议根据个人体质酌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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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集安清河村万亩林下参种植基地(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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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人参(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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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中明确,适宜人群包括易疲劳者和免疫力低下者,用量范围为每日1.5克至3克,不适宜人群包括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注意事项包括不宜与含有藜芦的中草药及其制品同用;感冒、舌苔厚腻者不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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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文登区高村镇参农在收获西洋参。(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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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中明确,适宜人群为免疫力低下者,用量范围为每日4克至6克,不适宜人群包括少年儿童、孕妇、乳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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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聊城市冠县店子镇,农民在嫁接灵芝盆景。(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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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思凝]